香港海事法律服务一直存在相关课程较少、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本报日前就此独家访问了国际著名海商法专家、英士国际律师行合伙人刘瑞仪(Rosita)。她认为,应该加快培养本地海事法律人才的步伐,解决“律师荒”的难题。虽然香港海事法庭办事高效,她还是恳切地提出增设助理海事法官的建议,冀望此举可以提高效率,改善服务质素。\实习记者 赵宇乔
刘瑞仪表示,培养海商法专才,香港本身具备很大的优势。“香港有优良的法治环境,所採用的普通法体系是全球歷史悠久的法系,它的海事法律根基于全球最歷史悠久的英国海事法律,香港亦是所有重要的国际海事公约的諦约地之一,一直以来都与国际海事法律接轨。”
她强调,香港司法独立这一点极其重要,“高等法院内有高效的海事法庭,专门处理海事海商法的诉讼。如有关方同意的话,涉及的纠纷也可在香港以仲裁方式处理,香港的仲裁法律根基于英国仲裁法及採用联合国的仲裁规则。香港也是国际仲裁中心之一。”另外,香港长于糅合东西特点,与国际联繫紧密,再加上两文三语的语文环境,对于发展航运相关的法律业务大有脾益。
海事律师擅两文三语
香港一直是处理国际海事海商法纠纷的热门地方。每逢国际航运业或经济有变动,这个情况更见明显。业内对懂得处理这些复杂的海事事宜的海事律师,特别是能干的海事律师,可谓是求贤若渴。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现时香港本地大学开设的海商法本科课程数量极少,至于提供与物流航运相关的硕士课程的大学,亦只有两间,本地学生不熟悉海商法,教授相关课程的教师数量亦寥寥无几。“这一情况与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地位不太相符。”
一直以来,香港大部分的海事事务律师,都是从英国的海事律师行调派过来,或在英国,外国或本港唸完法律后,进入英国及外国海事律师行驻港办事处工作及训练出来的。这些英国海事事务律师或在上述外国海事律师行培训出来的海事事务律师在香港提供的海事法律服务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至今这情况仍持续。
加速培养本地人才
要解决本港海事事务“律师荒”的问题,她认为必须要加速培养本地海事法律人才的步伐,建议政府联同香港的所有大学马上开办海事及海商法的大学本科课程。“从短期来说,由于英国方面在海事法律经验丰富,希望香港的大学可以从英国聘请海事法教授或者资深海事法从业员,培养本地人才;这是因为英国的一些大学如南普敦大学及威尔斯的斯旺西大学(Swansea University),都长期提供航运本科及硕士课程,由资深的教授执教,他们经验丰富,所以,请他们执教是事半功倍的。
聘用内地毕业精英
从中期来说,也可聘用内地专门培养海事人才的本科院校的毕业生,例如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运大学的学生。“随著内地经济发展,从上述院校毕业的学生,如果能到香港或者欧美地区留学,学习相关的当地及国际法律及更加学好英文,将来会是海事律师的中坚力量。”
她补充,从长远来说,无论香港还是内地,航运业除了需要英国及外国的海事事务律师以外,“还需要擅长两文三语的海事事务律师,这样才能适应将来海事商贸的发展。”
冀准英大状港执业
在香港,只有大律师(Counsel)才有资格在海事法庭的公开聆讯中唇枪舌战。一般来说,如案件的案情复杂,处理案件的事务律师在案件开始时或开始不久后,便需要委任专长于海事海商法的大律师提供意见,草拟索偿书及抗辩书等。开庭之时,更需要这些大律师出庭陈词。她不讳言,“香港本地熟悉海事法律的大律师数量稀缺。很多时,海事事务律师都要聘请英国的有经验的海事大律师为海事海商案件草拟索偿书及抗辩书及提供意见。可是,到开庭时,诉讼方如要英国的熟识航运法的大律师出庭陈词,都必先要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高等法院同意及准许才可以。而且,就算是获得他们的同意及准许,获准许执业的外国海事大律师都只能为该有关的案件执业。”
在本地人才不够的情况下,刘瑞仪直言,希望法律界和法庭的眼光应该开放一点,在培养本地人才的同时,及在本地航运法大律师仍不足之时,允许更多资深的英国精通航运法的大状在香港执业。“航运业是国际业务,律师人才一定要国际化,眼光要阔大,不能故步自封”。